评论:应学学纽约城市管理的“三字经”
一宗宗城管与小贩的冲突事件,为“城管”这一执法群体的形象,蒙上了一层阴影。昨天人民日报报道,如美国纽约等大城市,虽无专门的城管队伍,但城市从来不是不管,而是管得更严、管得更细,这为国内的城市管理提供了镜鉴。
据报道,纽约市有2万多个街头商贩,对于这些商贩,纽约没有一禁了之,也没有放任不管,而是由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的警察局、卫生局、消费者事务局、清洁局、环保局等各司其职,给餐饮、杂货等不同类型商贩规定了详细的“练摊”规则。城市管理者对他们的管理,概括起来是三个字:“(规则)细、(管理)严、(惩戒)重”。比如,餐车摊贩既需要许可又需要考证,无照销售可能会被拘捕与没收货物,是为“严”;摊位摆放警察管,须离开路沿0.4米、离十字路口3.48米,是为“细”;检查过程中不容争辩,若不认罚可申请法庭裁决……在哥伦比亚大学门前摆摊的中国小贩谢师傅,就曾因原料超过规定温度被罚700美元,是为“重”。虽然纽约城市管理者对于商贩的管理是“细、严、重”,但双方的活动都在同一个游戏规则下运行,彼此之间的冲突并不多。
相比较而言,国内不少城市对于街头商贩的管理在“细、严、重”上做得还不够。比如,一些地方虽然有《城市管理条例》,但失之于“细”,没有为商贩提供可以“练摊”的详细地点,没有为商贩经营制定安全、餐饮卫生等方面的详细规则。至于处罚,一般是驱赶了事,或者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也难言“严”和“重”。于是,在商贩赚钱养家需求和市民生活需求找不到合法释放途径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和城管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导致彼此冲突成为常态。同时,正因为商贩的经营处于模糊地带,城管即便对他们提出食品卫生等要求,商贩也没有条件和意愿去执行。
借鉴纽约城市管理的“细、严、重”的“三字经”,我们首先要对商贩进行合理的疏导,给他们一个安身立命的生存空间;其次,给商贩制定详细的经营规则,告诉他们哪些地方可以“练摊”、应该怎样“练摊”;再次,通过严格执法树立起商贩的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这样,街头商贩就不仅不会影响城市形象,还会成为街头一道景观。(宋广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