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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没请护工也要交费 医院:劳务服务公司收的

2013年08月13日 14:3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市民张先生报料说,他的父亲于7月30日至8月5日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住院,出院时,他对治疗医药费用均无异议,可是一张署名为“生活助理收费单”却让他有些懵,单据上“一级助理”一栏显示他被收取了10元一天共60元的助理费用,他疑惑地说:“我又没有请护工,为什么还要收取护理费用呢?”

  张先生说,他的父亲患有肿瘤,常常发烧,这次住院也是因为发烧,共住了6天院。住院期间家属给他送饭,他本人大小便可自理,家人也就没有请护工照顾。“不过,我发现平时除了护士给我爸爸打针外,还有穿蓝色衣服的人天天过来给我爸爸量体温,不知道穿蓝色衣服的人是不是护工。”

  出院时,张先生到收费处结清住院费用,这张生活助理收费单让他有些不解,明明没有请护工为什么还要收生活助理费呢?“当时我向收费处询问,对方告诉我住院的人都要交这笔费用。”

  昨天,记者针对此事向花都区人民医院了解情况,财务科的邓科长说,这笔生活助理费用不是医院收的,而是方宁劳务服务公司收取的,病人在住院的时候,医院都有告知病人除了有医院的护理之外还需要一些生活方面的护理,这部分护理就是由方宁劳务服务公司来负责的。

  邓科长说,方宁公司是由院方出资成立,是一家自主经营的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他收取的费用不是国家定价也不是政府指导价而是根据市场定价。那些穿蓝色衣服的工作人员正是方宁公司的生活助理人员。

  昨天,记者联系了方宁公司,工作人员先是询问其是否在入院时和医院签署了协议,然后就说,即便签署了协议,如果对公司的服务有异议,也可以和护士长协商。如果觉得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在协商后由护士长证明也可以不交那笔费用。(记者林静)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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