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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办公楼不挂牌是知羞还是掩过?

2013年08月13日 15:06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在安徽某县采访发现,豪华的县委、县政府大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识牌,甚至一些当地群众都不知道这是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据当地干部透露,这座大楼是前两年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的,由于担心被群众举报,当地政府搬进去后至今没有挂牌。(8月12日《新快报》)

  标牌之于机关,犹如面目之于个人,不挂牌的政府大楼等于是自遮颜面。不敢“正名”的办公大楼,在遮遮掩掩的姿态下,是自知理亏的遮羞?还是文过饰非的掩过?如果说,当地政府不挂牌,是因为认识到在豪华大楼里办公值得羞惭,好歹还是迷途识返,让公众看到改正错误的曙光。

  而实际情形远非这么乐观,盖楼之初就假冒“商务中心”的名义来巧立名目,大楼落成后坦然搬进去办公,可见,不挂牌并不是当地政府知羞而悔悟,而是为了遮掩自己的过错,以为“低调”地搬进豪华大楼,可以避免公众的关注,并进而避免被举报、被曝光、被处理。

  从巧立名目到悄悄进驻,纵观该县政府大楼的建设和使用轨迹,其中精心设计的痕迹一目了然,绝对不是一时的疏忽大意,而是充满了明知故犯、瞒天过海的意味。

  其实,你挂牌或是不挂牌,大楼都在那里;你叫“商务中心”还是“行政中心”,老百姓都看在眼里。掩耳盗铃式的遮掩,掩藏不了超标准建设办公楼的事实。

  明明知道国家严令禁设豪华的楼堂馆所,明明知道气派的大楼无法“隐身”,明明知道老百姓雪亮的眼睛挡不住,却偏偏要大兴土木,这是双重认识偏差导致的荒谬行为:其一,认为超标建设楼堂馆所鲜有严厉处分,总以为可以大事化小;其二,认为楼堂馆所建设不是为了满足私欲,总以为不会追究个人责任。对楼堂馆所禁令的意识淡薄,导致了执行中的行为随意。

  暂且不说兴建楼堂馆所的决策,是否涉嫌干部意图“捞钱、捞票、捞面子”甚至搞迷信。也暂且不说,民生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嗷嗷待哺。即使国家和百姓都钱袋充盈,即使主管兴建楼堂馆所的领导干部毫无私利沾染,财政的钱、就可以随意被权力部门支配吗?财政的钱、纳税人的钱,每一分钱都应该属于公共利益、服务公共利益。而任何机关、单位的楼堂馆所都是部门利益,为部门利益而从公共财政中巧立名目地“割肉”,显然是违纪违法之举。

  自作聪明的机关,不仅是此县一处,“商务中心”也不是机关大楼唯一的假名,在全国新一轮清理、遏制楼堂馆所的行动中,必须树立起严肃查处一些掩耳盗铃的典型项目,必须对典型案例中的个人“一鞭一条痕”,清除糊里糊涂的思想认识,才能杜绝假装糊涂的错误风气。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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