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10月1日起河北省优抚金将按月发放

2013年08月14日 15:39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从今年10月1日起,河北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将由原来的每季度末发放,改为每月1日提前发放;发放方式由原来的逐级发放和个人领取现金,改为由指定金融机构直接拨入个人账户的银行化发放。这是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的。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财政部门深入走访优抚对象,听取意见建议。针对优抚对象普遍希望缩短优抚资金发放时间、简化发放手续的意见,省财政厅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改进服务方式,联合省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了更加务实、便民、惠民的新举措,着力满足优抚对象的所需所盼。

  我省要求,各地应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积极推进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方便、快捷。同时,建立健全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体系,形成民政、财政及金融机构之间的联通联动机制,对优抚资金按月发放实现全程监管。(通讯员 何菲、孙国林 记者刘清波)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