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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绿发公司3年拖欠180万地租 被指涉嫌“圈地”

2013年08月14日 15:4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拿着回收利用补贴乱倒建筑垃圾”追踪

  羊城晚报13日报道了深圳绿发鹏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公司)“拿着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补贴却乱倒建筑垃圾”一事(详见昨天本版报道),引发各方关注,如今又有“下文”。绿发公司号称投资超过6000万元,但坪地街道办13日却透露,3年来绿发公司从未交地租,至今已拖欠180万元租金。坪地街道办称,绿发公司属于龙岗区政府的项目,街道难以管控导致租金未能收回。据悉,目前龙岗区政府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收不到一分钱租金

  区里项目街道没辙

  记者13日再次来到绿发公司建筑废弃物处理厂,因为天气原因,未见其开工。据《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书》显示,这个处理厂的用地面积为5万平方米,以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价格租给绿发公司使用。据报料人称,实际上,绿发公司就是利用项目圈地,至今为止共拖欠180万元租金。

  记者从坪地街道办证实了该说法。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说,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是龙岗区政府成立的项目,土地具体由坪地街道办落实,所以租赁土地合同由街道办与绿发公司签署。按合同,街道办每月可以收到租金5万元,一年收租60万元,因为项目对环境会造成影响,这笔租金的一半交由当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当地的补偿。但实际上街道办至今未收到一分钱租金,对方一共拖欠180万元。

  记者了解到,对绿发公司拖欠租金,坪地街道办也希望能够尽快收回。但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公务员说,这个项目是龙岗区政府成立的,街道办根本无法管控,当街道办到绿发公司找人要账时,总是找不到负责人,就因为属于区政府直接管理,街道办无法进行监管,也无从监管,没有管辖权。“的确存在用项目圈地的嫌疑,但已经超过街道办处理范畴。”

  对拖欠租金一事,绿发公司总裁唐鸿直接承认,他说,这笔租金日后一定会付清。绿发公司曾透露其投资超过6000万元,为何连政府180万元的土地租金都要拖欠?对此唐鸿并没有解释具体原因。

  连租金都没法交,这样一个民生项目到底怎样监管?绿发公司生产环节又由谁监管?按照合同要求,每年处理建筑垃圾必须超过100万吨,这个又怎样去核实?记者13日致函采访龙岗区政府相关部门,下午5时左右,龙岗区宣传部回应称,政府正在调查此事,已经将采访函转发相关部门,尽快形成文字答复记者。

  处理量是真还是假

  总裁称前事他不知

  记者13日拿到一份“建筑废弃物清运及处理委托框架协议书”,由龙岗区发改委设定绿发公司清运和处理建筑垃圾的指导价格。以厂房废弃物为例,处理坪地街道辖区内建筑废弃物,运输费价格为每平方米16元,处理费为每平方米6元,即处理建筑废弃物每平方米可以得到22元。这个价格是6个所列街道中最低的,最高的为南澳街道(42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每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建筑垃圾的重量约为2吨。绿发公司曾透露,3年处理量超过253万吨,按照这个数量统计,绿发公司可以获得2783万元。若有如此丰厚进账,绿发公司似乎无需拖欠180万元的租金。

  前合伙人孙先生说,处理量是否真实,只要政府进行“倒查”,肯定会查清楚。处理253万吨建筑垃圾,生成了多少再生资源?又卖到哪里去了?绿发公司肯定会有一本台账。孙先生毫不客气地说,绿发公司就是一只“铁公鸡”,在财务上只进不出,才会一直拖欠政府租金。

  对253万吨处理量,绿发公司总裁唐鸿13日谈到此问题时也改了口。他说,今年5月他才进入绿发公司工作,对以前的糊涂账并不是很清楚,但从他接手以后每个数据都是真实可靠的。

  创始人曾行贿领刑

  缓刑期做法人代表?

  对于如何监管绿发公司生产流程,政府方面未进行回应,但在坊间却传言:绿发公司成立者黄国祥,曾因行贿被判缓刑,如今能够迅速做大,是靠已落马的原龙岗区常务副区长钟新明庇护。

  一名知情人士雷先生说,2011年,绿发公司前法人代表黄国祥曾在东莞樟木头行贿被判刑,缓刑期间来到深圳成立绿发公司。

  记者查询得知,为获得樟木头工业废品回收项目,1999年东莞商人黄国祥向时任樟木头外经办主任的吴旭海和一家镇属企业经理蔡明明分别行贿44万元和10万元。2011年3月,东莞反贪部门在侦查吴旭海涉嫌贪污案时,牵扯出黄国祥行贿案,此事曾被媒体报道。

  雷先生说,最后黄国祥犯行贿罪被判缓刑两年,他就转而到深圳发展,在获得深圳废弃物回收特许经营权时,黄国祥正处于缓刑期,以绿发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签署合同,与前合伙人孙先生发生官司后,黄国祥立即更换法人代表,因为公司法规定,因贪污、贿赂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能成为法人代表。

  雷先生称,黄国祥能够在龙岗获得政府支持,与已落马的时任龙岗区常务副区长钟新明不无干系。当时黄国祥答应给予钟新明干股以换取特许经营权,钟同意,但事成后,黄国祥并未兑现承诺。在钟新明落马后,钟的家属曾问黄国祥借款60万元,当晚黄国祥满口答应,第二天就反悔了。

  对雷先生所说的内容,记者只能证实黄国祥曾行贿的内容,与钟新明相关的内容则无法证实。然而,绿发公司成立者黄国祥既然有行贿前科,那是如何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中标过程又是怎样的?记者也把该问题列入致龙岗区政府的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时止,尚未得到答复。(记者全良波)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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