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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希望“婚礼式颁证”成为“颁证式婚礼”

2013年08月14日 15:48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民政部正在研究推广结婚登记颁证制度,鼓励婚姻登记机关在给每对新人颁发结婚证的同时,在颁证大厅举办颁证仪式。“轻登记程序,重婚宴排场”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一种主流的婚嫁观,很多人甚至觉得登记领证并不算结婚,只有摆酒宴客才算结婚。这样的认识实在有些本末倒置,道理很简单,只有经过婚姻登记,夫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才预示着夫妻双方在享有法律规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法定的义务。

  婚姻登记才是婚姻关系的实质,而无论多么隆重的婚宴,都只是婚姻的一种外在形式,得到的只是一种民间认可,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正在研究推广的免费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是由颁证员作为证婚人,领读结婚誓词,并请新人跟读。同时,新人还可以邀请父母亲友参加仪式。从整个过程来看,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婚礼式颁证”,它不但可以纠正公众对婚姻登记与婚宴的一种错位认识,引导公众树立“重登记,崇节俭”的婚俗新风,也可以借此增强新人在婚姻关系上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而且,现在的婚宴正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很多人的婚礼看上去豪华隆重,实际上不过是在打肿脸充胖子。而新人的婚姻是否幸福,家庭是否和睦,和婚宴是否隆重,甚至和是否举行婚宴,都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如果能够把“婚礼式颁证”变成“颁证式婚礼”,省掉摆酒宴客、迎来送往这些环节,既无损新人婚姻的质量,也极大减轻了新人和父母的经济负担。(苑广阔)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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