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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少女被强奸案:纪委已关注此案是否有徇私枉法

2013年08月14日 20: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宁8月14日电 (记者 蒋雪林 杨志雄)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乌石镇少女蓝某被强奸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警方执行逮捕。

  陆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范碧莉8月14日在南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陆川县委书记黄少明已责成陆川县纪委关注此案,严查在此案办案过程中,是否有公务员徇私枉法。“黄书记要求,如有徇私枉法,必须严肃处理”。

  范碧莉说,因为当事少女出生时不是在医院,没有出生证明,当事少女的实际年龄核查遇到了一些难题,结果造成案发后较长时间内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警方近日采集到了关键证据,警方所提供的证据,满足了批捕的条件,陆川县检察院因此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冯某。

  受害人母亲刘女士14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希望法院依法审判,让嫌犯得到应有惩罚,还女儿一个公道。

  此前不久,网传“广西陆川县乌石镇一少女被25岁流氓强奸5次,公安不立案,检察院不批捕,致精神崩溃”,引发社会热议。8月12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冯某,陆川县公安局并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执行了逮捕。

  据陆川县警方介绍,今年3月28日下午,陆川县乌石镇蓝某在其母亲刘某和表姐陈某的陪同下,到陆川县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013年3月25日晚至次日凌晨,在陆川县温泉镇峨眉街某酒店房间遭到冯某强奸。接警后,陆川县公安机关立即进行审查,并于次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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