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房客欠俩月房租开溜 房东老汉只想要一句真诚道歉

2013年08月15日 08:53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肖家营社区的刘师傅感觉受了伤害,他在出租房屋时,没有签订合同、收取押金,结果租户李先生在拖欠两个月房租、水电费后趁夜卷铺盖走了。刘师傅觉得李先生辜负了他的信任。

  昨日,提起不辞而别的李先生,72岁的刘师傅有点激动。刘师傅回忆,去年11月份,三十多岁的辛集人李先生通过中介,租赁了他肖家营老宅八间平房中的一间。

  “图省事,我和那个小李没签合同,就是口头协议,房租一个月80元。当时我提出收取100元押金,可小李说刚来石家庄手头紧,我这个人也好说话,所以连押金都没收。”

  李先生一直租住到今年6月底,虽然平时租金都拖后两个月,倒也没欠过房租。“别的租户都是提前一个月交费,小李总说手头紧一直拖后交。”刘师傅说,他看李先生一个人出门在外打工不容易,便从来不催缴房租电费,他觉得这是体谅和将心比心的事情。

  “谁知道,一天晚上,小李谁也没通知悄没声息地卷铺盖走了,我住社区楼房根本不知道这事。”走时,李先生欠着刘师傅两个月租金和8个月电费,刘师傅想找人,发现只知道李先生姓名,关于其身份信息、家庭住址一概不知。

  “我就是觉得好心被辜负了。”提起这事,刘师傅有点不开心,他说现在自家老宅正在拆迁,就算李先生想回来也找不到当时的租住房了,他觉得两百多租金水电费不算什么,李先生一声不吭地走,才是对善良老人的最大伤害,他只想要对方一句道歉的话。

  对于刘师傅的遭遇,长安区建华警务站主任燕鹏提醒,老人热心诚恳待人的态度值得提倡,但他应学会保护自己。

  “老人出租房屋时,应该首先和租户签订正规合同,然后再和租户到派出所找责任区民警备案。说实话,这可以核实租户身份,是确保房东安全的不二选择,万一租户有前科被追逃,房东的安危不是首当其冲吗?不能只为赚取租金忽视了安全。”

  对民警的提醒,刘师傅说,以后出租房屋的事情都会交给孩子,他老了有时候跟不上时代了。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