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上半年接受医疗救助人数46万余人次
今年上半年,我省接受医疗救助总人数为46万余人次,救助金额达1.01亿余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人数15万余人次,救助金额296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人数30万余人次,救助金额7209万元。这是海南日报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我省医疗救助对象已经涵盖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体,救助方式包括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等。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我省今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等22类病种被纳入救助范围。继三亚、儋州等5个试点市县开展试点工作后,我省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全省全面铺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使困难群众能够在接受治疗后在医院直接结算,大大减少了救助程序和报销手续。同时,逐步加大慈善事业和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省慈善惠民医院把慈善服务与惠民医疗救助有机结合,免费为五指山等我省中南部7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和政府确定的其他特困群众提供慈善惠民医疗救助服务;省慈善总会、省民政厅、海航集团等单位联合实施“慈心之旅”项目,为我省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进行救助。
据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医疗救助模式,大力加强医疗救助资金专项监督检查,防止违规现象出现。(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林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