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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成功维权 带领农家女走上人民调解路

2013年08月21日 11:11 来源:宁夏日报 参与互动(0)

  45岁的郭秀珍是宁夏中卫市镇罗镇河沟村村民,连她自己都没想到一个农家妇女半路当起了“公家人”——人民调解员,4个月来她已成功调处村民纠纷36件。

  此前,郭秀珍只会种地、煮饭、做家务。一年前,郭秀珍和村里的其他两个妇女到村里的蔬菜大棚拔枸杞苗,其中一个妇女不小心摔倒骨折,蔬菜大棚承包人不愿承担责任,以郭秀珍带人承包为由,将责任推卸到她身上。

  “从此,我发现只有懂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郭秀珍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秀珍学习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依法撰写了一份证词递到了镇罗镇司法所所长高伟的手中。高伟凭借这份证词,成功调处了这起事故纠纷,受害人获得承包人2万元的赔偿,司法所也接到了受害人家属送来的锦旗。郭秀珍敢于担当、依法维权的品格,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因此,今年4月,镇罗镇司法所选聘郭秀珍为人民调解员。

  “农村矛盾纠纷多,而且有季节性特点,农闲时易发纠纷,农忙时频发矛盾。”上任4个月来,郭秀珍成功实现了从一般农村妇女到人民调解员的转变,共调处宅基地、婚姻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36起。去年9月份,黄河水位上涨,淹没了两户村民的农田,水位下降后,因地界问题两家发生矛盾。在郭秀珍历经8个多月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互相让步,和解息事。(记者 裴云云)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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