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流量月底清零 “霸王条款”不能成为惯例
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手机上网套餐的流量到了月底自动清零,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是无数消费者早已被动接受的习惯,但刘明的一纸诉状却在提醒人们:这种做法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用国内外惯例作为解释,能够消除消费者的疑虑吗?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或者行业惯例等。“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这似乎是消费者不得不接受的选择。因为流量计费和套餐计费两种方法,费用支出相差十几倍,消费者大都选择套餐。而一旦选择了套餐,也就选择了任运营商“宰割”的局面,超出流量就得交钱,剩余流量也不可能累计到下月再用。虽然有运营商表示,这是国内外的惯例,但国外也有将剩余流量顺延几个月继续使用的做法,为何不采用这种所谓惯例呢?
无论判决结果谁赢谁输,都将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在了拒绝“霸王条款”的热点上。垄断行业的绝对地位,让“霸王条款”有了生长的土壤;而消费者的消极态度则给了“霸王条款”能够生长的空气。虽然人们对“霸王条款”都很痛恨,但很多时候,消费者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即便成为“霸王条款”的受害者,但只多花了一点冤枉钱,也懒得花大力气去讨回公道。有人说,刘明是律师,制造状告移动的事件就是为了炒作。笔者觉得,即便有炒作的可能性,但这样一件典型的事件却很大程度唤起了人们对保护自身权益的重新认识,对于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也是大有益处的。不过,消费者维权单靠个人力量是微不足道的,要想从根本上打压垄断行业的“霸气”,必须依靠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只有严格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对行业服务进行严格监管,才能全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