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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退休人员可异地领养老金 9月2日起接受申请

2013年08月23日 13:17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领取养老金是退休老人的一件生活大事,如果退休或回原籍居住或去别的地方随子女生活,领取养老金和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就成了一件麻烦事。如果您正在遭遇此类问题,那么请办理养老金发放关系转移手续吧。昨日,记者从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了解到,湖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将试行在长期居住地领取养老金制度,以后退休人员在长期居住地的家门口就能领到养老金了。

  据介绍,凡是在湖南省境内居住、参加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如回原籍居住或随子女居住均可办理养老金发放关系转移手续,申请在其长期居住地领取养老金和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从9月2日起,退休人员本人或其亲属,持退休人员本人的退休证、身份证、居住的房产证(明)或子女的房产证(明)、本人长期居住地的银行卡(存折)等资料,前往现在的养老金发放经办机构或将要在长期居住地发放的经办机构就可以进行申请和登记。

  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工作人员说:“10月底前将有一批转移关系的退休人员实现在长期居住地领取养老金。随后我们将根据须转移关系的退休人员的申请,及时办理转移手续。”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全省参保缴费和待遇政策一致,在全省范围内无论在何地核定退休待遇或进行待遇调整结果一致。所以退休人员不用担心办理养老金发放关系转移会导致养老金减少。(记者 李静)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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