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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招标发行总额112亿元人民币地方债

2013年08月23日 15:0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在被纳入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的一个半月之后,8月23日,山东省将招标发行总额112亿元的人民币地方债,五年期和七年期各半,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山东省政府债券票面利率。

  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目前,国内地方政府的债券主要由财政部来代理发行,从2011年开始,财政部允许上海、广东、浙江和深圳四地自行发债。今年7月,财政部印发《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山东省和江苏省首次获准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013年山东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规定,山东省政府债券借用“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标系统”面向2013年山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招标发行,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招标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山东省政府债券票面利率,各中标承销团成员按面值承销。

  据介绍,财政部代理发债只有三年期和五年期,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则增加了七年期债券,这无疑增加了政府债券资金的存量规模,而且有利于地方逐渐培养形成合理的债务体系。

  山东省首次自发的112亿元地方债将用于何处,目前尚无定论,但有专家预测,山东的医疗、养老等社会福利覆盖面广、城乡有待平衡,这方面的投入或有较大提升;此外,基础设施建设也将是此次资金投放的重要方向。(记者 张頔)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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