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户籍居民同城新增住房可自由落户

2013年08月27日 13:43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新出台的12项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其中,南京户籍居民新增住房可凭产权证立即办理同城户籍迁移,警方将不再对房屋是否实际居住进行审核。

  警方介绍,此次推行同城新增住房自由落户政策,指对在南京户口居民在同城新增自有产权住房或政府提供的非公共租赁性质的保障性住房后,可根据本人申请将其全家户口一并迁至新增住房落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即可办理。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以往同城迁户时,公安机关会确定该住房为居民实际居住后,才办理迁户手续。而此政策施行后,警方不再对房屋是否实际居住进行审核,只要手续齐全即可办理。不过,在迁户过程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在同一家庭户,必须整户迁移。

  针对市民关心的学区房落户政策,此政策实行后,本市户籍居民如购买学区房,无论是否实际居住,都可以将户籍整体迁入新房内。一位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表示,该新政策只针对学区房落户作出规定,但户籍迁入学区房后,新生是否能入学则没有太大影响。因为新生是否能入学,除了学区内户籍以外,还要根据当地教育部门及学校作出的规定来决定。“例如,有的学校规定二手学区房内原户籍学生未毕业,或毕业不足一定年限,新落户学生则不能入校,所以,学区房落户只是能上学其中一个条件。”

  除了同城新增住房自有落户外,警方此次新举措还有实行窗口单位全日制受理群众急办公安业务。警方介绍,全省公安车辆管理所、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户籍窗口周一至周六正常办理职责规定的各项业务,周日则安排民警值班,为群众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而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也将由60天缩短至20个工作日。

  此外,为提升社会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治安控制力,全省公安机关还将新成立巡特警专门机构,组织一定警力参与街面路面巡逻,全省公安检查站、省市际治安卡口实行24小时勤务模式,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参与处置街面突发事件。(通讯员 朱琨 赵家新 记者 刘硕 张源源)

【编辑:贾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