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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划定“生态红线” 违规活动或罚十万

2013年08月27日 16:12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饮用水源地,将再也看不到动物的粪便、遗弃的垃圾,甚至周边人们生产、生活的痕迹也将被抹除。因为在这一区域,不远的将来可望被划上一条“生态红线”,绝不容许人为破坏。

  “生态红线”的概念,实际上在前不久厦门市召开的“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研讨会上,也频频被专家提及。14日至25日,《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生态红线”正是其中的一个亮眼词汇。

  除此以外,溪流、山地、空气等的保护举措,也将被正式列入法规。它们之所以受到关注,正是因为它们与市民的生活、与厦门的发展息息相关。

  红线内违规罚重金

  在专家们的眼里,“生态红线”无疑是特定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神。《条例(草案)》显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洪水调蓄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海拔50米以上并且无人居住的山地等生态敏感区或脆弱区,自然保护区、珍稀物种保护区等,应当划定“生态红线”。

  今后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违规活动,后果很严重——相关部门将对其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据介绍,从事与生态保护、改善无关的项目开发,以及其他可能损害生态环境的活动,都属于“违规活动”。值得关注的是,今后,厦门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也都应当遵守“生态红线”。

  多区域禁止开山采石

  岛外山区的开山采石,似乎司空见惯,但这种行为将被扭转——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两侧和机场、车站、湖泊、水库周边进行的开山采石活动今后将被严格禁止。

  同样受到控制的,是未来厦门的围填海造地规模。以此保护滨海自然岸线,防止过度开发对海洋环境和资源的破坏。此外,《条例(草案)》还对厦门市海域进行的水产养殖、开采海砂以及在中华白海豚保护区、文昌鱼保护区的捕捞行为“说不”。

  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文昌鱼自然保护区、五缘湾栗喉蜂虎自然保护区在《条例(草案)》中被提升到重要地位。今后,政府部门还可以根据需要在珍稀物种繁殖地内设立临时性禁入区。

  机动车总量或得控制

  厦门空气中的PM2.5含量,六成以上来自机动车尾气。为此,厦门市对过快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的控制已提上日程。《条例(草案)》提出,厦门将控制机动车总量增长,加快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同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便捷的城市交通网络,鼓励绿色出行。

  同时将把发展清洁能源,停止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燃煤锅炉的审批,作为今后洁净空气的重要举措。溪流流域综合整治与景观生态修复工程,依旧是今后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退耕、退渔、退养,还湖、还溪”成为厦门改善水环境的五大关键词。

  新建住宅推广绿色建筑

  未来,一星级绿色建筑有望成为厦门城市建筑的“主色调”。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将以一星级绿色建筑为主,对建设二星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加以鼓励。

  值得关注的是,平常接触较少的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型能源,今后将更多地走进普通市民的生活。此外,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成片改建的过程中,住宅小区都应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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