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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次集中录取工作9月中旬进行

2013年08月27日 17:41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3+2高职院校,下同)第二次集中录取工作定于9月中旬进行。

  据悉,参加第二次集中录取的学校为列入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部委及外省市属学校、省属学校、市属跨市招生(含只面向本市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校。录取的生源仍为参加今年河北省统一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本次录取不办理自主招生录取手续。

  按照规定,五年制、“3+2”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仍为180分,文化艺术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本次录取中,各市不得低于此分数线审批考生。

  省外学校、省内五年制、“3+2”高职计划和民办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的普通中专计划,要严格按照省招委印发的招生来源计划执行,各学校如需增加招生计划,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经省招生部门同意并办理计划调整手续。各市、各学校未经省同意不得自行调出或调入招生计划。省内其他学校的普通中专计划可适当超录。凡未列入省招委印发的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或专业,各市一律不准提供考生档案和办理录取手续。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各市招生部门不准向未在本市列入生源计划的学校(专业)提供考生档案。 (首席记者 李云萍)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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