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黑龙江:要求做好抗洪抢险救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013年08月28日 08:36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27日从省纪委获悉,日前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急行动起来,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切实做好对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清抗洪抢险救灾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投身于抗洪抢险救灾各项任务之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年农业减灾夺丰收。要切实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工作落实机制,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决策措施和各项预案落实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分配、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秩序稳定。要严肃查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对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处置不力的,对作风不实、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官僚主义严重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临阵脱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挪用、侵占救灾款物的人员,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更要强化对相关领导的问责,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抗洪抢险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举报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范丽娜 记者 郭铭华)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