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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克隆出租”司机结账偷换乘客交通卡

2013年08月28日 10:13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结账时趁乘客不注意,克隆出租车司机陈某多次调包交通卡,共窃得1300多元。陈某近日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退还给失主。近日,记者从市交通执法总队了解到,一旦被查到,“克隆车”司机除被处以上限5万元行政处罚,还将被移送交警部门,一次性扣满12分。

  只要说普通话,十有八九被绕路

  去年5月的一个晚上,储先生在剑河路拦下一辆出租车。结账时,拿出公交卡要求刷卡,司机陈某谎称计价器坏了无法刷卡。当储先生低头拿现金时,陈某用空交通卡将储先生的交通卡掉包。事后,陈某将卡内185.9元取出占为己有。

  今年1月与2月,陈某又两次调包行窃,分别窃取788元与408元。2月18日,警方将陈某抓获。经查,陈某车上的计价器、发票、牌号等都是网上购买。

  “克隆车”的隐蔽性高、欺骗性强、危害性大。乘客一旦上车,很可能要吃亏,“如果是上海口音还稍微好一点,只要你说普通话,对路又不熟悉,十有八九要被绕路”。

  家住罗秀路的郑小姐就遭遇过 “克隆车”。“平时这点路不超过20元,可计价器却显示38元!”郑小姐表示会投诉,司机猛地拉开车门,挥着拳头:“到哪里投诉都可以,先把钱付了!”

  如不能使用交通卡,可拒付起步费

  “交通执法部门一直对‘克隆车’维持严打态势。”市交通执法总队办公室副主任陈朝晖表示,目前他们联手交警部门设立了多个检查点。交通执法人员用PDA手持设备快速扫描车辆的电子标签,可迅即核查相关营运资质、车架号等信息。“克隆车”一般昼伏夜出,执法人员还经常到居民区和停车场排摸,对白天长时间停放的嫌疑车进行调查。

  目前,闸北区和虹桥机场区域已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即交通部门可将案件移交至交警部门,后者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克隆车”司机一次性扣满12分。据悉,这一机制将在全市推广。(记者 陈琼珂)

  业内人士提醒:“如果不能使用交通卡,十有八九是克隆车,乘客可拒付起步费;发现克隆车,要及时拨打110报警。”(记者 陈琼珂)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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