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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确允许对地产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首购首用”

2013年08月28日 10:1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允许对地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首购首用”,即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及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优先购买、优先使用。

  该《意见》要求,梳理和发布全市产业技术发展需求,引导高校院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应用技术研究,努力梳理一批真正制约南京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向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发布。南京还将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高端研发机构、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载体,加速应用成果的研发与产业化。

  此前,南京市政府多次提出要在政府采购中对于地产创新产品给予政策倾斜。这一《意见》指出,南京将探索政府购买科技成果机制,通过政府补贴、科技计划资助、招标等形式,推动应用技术成果优先在初创科技型企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实施运用和产业化,推进企业专利产品的“首购首用”,允许和鼓励以定制的方式对一定范围内的专利高新技术产品首购首用,并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记者 仇惠栋)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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