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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65分贝”上限能否禁住噪音?

2013年08月28日 11:1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华人舞蹈队排练时音乐扰民,带头者被警方逮捕并上了法庭的消息,引起了公众对公园噪音的热论。在国内各地,这种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如何禁噪,令管理部门头疼。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深圳市公园服务规范》拟规定,公园活动不可超过65分贝噪音。

  公共场所噪音扰民是个老大难的头疼问题,以广州为例,中山大学北门小广场噪音扰民的投诉从未间断,可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类似这种问题在不少小区也同样存在,每到晚上,小区楼下稍微开阔点的地方都能看到一群练舞者,开着大喇叭,随着音乐起舞。更不能忍受的是,早上不少居民还在梦乡中,小区就准时响起练舞的音乐声。

  晚上孩子要做作业,有的老人需要早休息;早晨不少上班族想多睡一会,噪音可以说已经成了新“都市病”之一。因而,深圳市准备出台相关规定,公园活动禁止超过65分贝,从其初衷来看至少值得肯定。诚然,那些健身者有休闲运动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必须建立在不扰民这个前提下,否则就有侵犯他人休息权的嫌疑。在纽约,华人舞蹈队带头者被诉上法庭,原因即在于此。

  不过对于深圳的这个65分贝禁止线,恐怕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待:其一,这个65分贝该如何监测?难道要投诉者自己拿着测噪声的设备去亲自测验?可是这又带来另一个问题,倘若那些练舞者不承认又怎么办?毕竟噪音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因而,要想这个规定得到执行,恐怕还需要相关部门在公园里安装测噪音的装备,一旦超过65分贝就会自动提醒。

  其二,65分贝的禁止线只是“堵”,但如何提供一个既不扰民,又能让老人健身休闲的公共场所,还需要在“疏”上想想办法。比如说,能不能增加全民健身的投入,提供免费的室内运动场所,从而减少健身者在露天的公共场所播放音乐扰民的机会? (子在渊)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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