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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招标普查第二批历史建筑

2013年08月28日 13: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继招标对中心六区进行第一批历史建筑普查后,昨日广州市规划局再发公告,提出要对第二批历史建筑进行普查。本次普查范围共约6.68平方公里。

  投标截止时间为9月17日

  市规划局介绍,根据2008年颁布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本次普查的历史建筑是指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招标公告显示,广州即将开展历史建筑普查的区域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城区内部分其他区域(4.6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外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约2平方公里),共约6.68平方公里。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为117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9月17日。

  根据招标公告,承接单位结合广州市历史建筑特点,参考其他城市、地区的历史建筑调研、评定的程序与细则,在此基础上制定“历史建筑普查程序标准”。

  承接单位现场调研需要对调研片区内的所有建筑进行初评判断,选择具有一定历史风貌或反映特定时期城市精神的建筑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地址、用途、结构、建造年代、类型、风格、损坏情况、历史原貌保存情况、特色工艺及构件、人文历史背景等,另需取得所调查建筑的图像资料。结合现场普查与资料查证,建立普查档案。

  另外,承接单位还要根据“广州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标准”,采取根据指标体系打分与综合评估(文字评语)相结合的方式,对现场普查初步筛查的有一定价值的建筑进行评估,提出拟保留建筑名录。确定名录后,承接单位需要就普查范围的历史建筑建立数据库和档案。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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