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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不准公款购送有价证券 一把手承诺廉洁过节

2013年08月28日 14:2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省纪委(广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的部署,深入持久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

  通知指出,中秋、国庆节临近,能否坚决纠正“四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是衡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成果的重要检验。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在严格执行以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五个一律”的要求:一律不准以过节为名搞上下级和单位之间的宴请活动;一律不准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会和抽奖活动;一律不准开展发放奖金、实物的表彰活动;一律不准收送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一律不准举办财政出资的演出和晚会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秋、国庆节前后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把手”向全体干部作一次廉洁过节的承诺;单位内部开展一次遵守纪律规定情况的自查;组织全体干部接受一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对检查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通报情况接受一次社会评议。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坚持铁面执纪,对顶风违纪者严厉惩处并予以曝光,向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释放言出必行、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着重检查违反省委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六条禁令、乱发钱物、节庆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违反规定举办晚会、论坛、展会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逃避监管,搞花样翻新、突击隐蔽、掩人耳目的行为。

  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既坚持铁面执纪,又带头纠正“四风”,争当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表率。(记者薛江华、通讯员粤纪宣)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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