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村危房共35411户 今年计划改造3500户
参与互动(0)昨日,海口市公布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总体进展情况。就如何申请农房改造的补助条件、程序和标准等热点内容,记者昨日专门采访了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
海口有农村危房35411户
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海口市共有农村危房35411户,水库移民危房521户。
2013年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500户、水库移民88户,政府计划投入改造资金9794.88万元,其中,中央、省投入5609.9万元,市级投入4184.98万元。
未来几年,海口市将继续加大农房改造力度,争取用四到五年的时间消灭全市农村危房户,改善农村困难居住条件。
申请农房改造补助条件
据介绍,海口市申请农房改造补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对象必须是农村危房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户。
2.申请对象必须是农村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困难户,重点是:①居住在危房中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②经水务部门认定的水库移民危房户。
3.申请对象必须具有农村户籍,危房应在原址改造。
4.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危房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所在镇及区政府审核后,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危房如何认定?
农村危房认定工作由农户提出申请,经所在区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委托具有危房鉴定资质的机构及鉴定资格的人员,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规定进行鉴定。
申请农房改造补助程序
据介绍,海口市申请农房改造补助的流程如下:
1.农户申请: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危房改造申请。
2.组织鉴定:区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
3.集体评议:由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集体评议,并张榜公示。
4.审核: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改造补助对象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
5.审批:区政府对镇政府审核的改造补助对象予以复核,并张榜公示。
6.确定改造对象:经“三榜”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确定为农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房改造补助标准分两类
据介绍: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府办[2013]65号)的规定,海口市2013年农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上限
C级维修补助标准分别为:五保户1.3万元,特困1.3万元,贫残1.3万元,低保1.1万元,一般困难户0.9万元,其他0.6万元。
D级新建补助标准分别为:五保户4万元,特困4.5万元,贫残4.5万元,低保3万元,一般困难户2.2万元,其他1.9万元。
2.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补助标准
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为每人13平方米基准住房面积,基准造价每平方米1120元。危房改造所需资金由省负担80%、市负担20%。
●资金如何拨付?
据介绍,为加强农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海口市及各区均制订了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明确了资金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和发放及资金监管。海口市农房改造资金拨付按3:5:2拨付,即农户改造项目动工时,按审批补助额度先支付30%补助资金,项目主体封顶再支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20%余款。
为加强拨付的监管,海口市对改造补助对象的补助资金数额,实行“三榜”公示,并建立农户一卡通,将政府补助资金直接拨到补助对象账户名下。
农房改造“三级”监管
据介绍,为提高农房改造质量,海口市对农房改造实行“三级”监管,一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指定专人组成四个服务小组,对各区及改造农房实行监督指导;二是市、区建立常态巡查指导服务机制;三是建立以镇技术人员为核心的质量监管制度,镇技术人员走村入户,深入改造施工现场,检查建筑用材、施工质量、施工安全防护,向农民工匠和农户传授建房知识。广大群众可向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农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
海口市农危办:68724443,68720954
琼山区农危办:65898983
美兰区农危办:65374307
秀英区农危办:68669564
龙华区农危办:66568675(记者 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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