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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广州医保个人缴费实行银行划账

2013年09月05日 10:0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起,广州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已全面上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昨日再度提醒,未登记银行划扣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应及时到银行柜台缴纳个人缴费差额部分。同时,明年各银行将不再接收柜台现金缴费,参保人应尽早办理委托划扣协议。

  市人社局官微介绍,已登记居民医保银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社保部门将委托银行自动划扣个人缴费差额部分,参保人需在银行缴费账户备足款项,并及时确认划账情况。未登记居民医保银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应及时到银行柜台缴纳个人缴费差额部分。

  与此同时,从2014年1月1日起,广州市居民医保代征银行将不再接收柜台现金缴费,这也意味着,未登记居民医保银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银行柜台办理现金缴费的同时,需尽早办理委托划扣协议;或前往各区县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办理委托银行扣款业务。

  参保人办妥之后,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将直接从委托账户中代扣以后各年度居民医保费。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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