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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违法建筑要露头就打

2013年09月06日 11:05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3日,位于海曙公园内占地面积共1140.73平方米的七色花台球房被拆除,这也是迄今为止我市拆除的最大公园内违法建筑(9月4日《宁波晚报》)。

  因为每天必到海曙公园散步,笔者对此深感欣慰:公园又可以增加些绿化地带了。但是,仔细想想,又有些高兴不起来。据报道,七色花台球房所在地块本属绿化用地,为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所有。1999年由当事人柯某从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租到后,陆续搭建起建筑物用作开设台球房、棋牌室等对外营业。而“七色花儿童乐园”的牌子显然被当作了遮人耳目的“招牌”。

  一块占地千余平方米的绿化用地,竟然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占用长达14年之久而无人过问,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也感到疑窦丛生:绿化养护中心把公共绿地租给私人使用,这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14年的租金共有多少、用到哪里去了?这些问题应该查查清楚。进一步讲,如果没有“三改一拆”这样的集中整治,这个违法建筑是不是还要继续生存下去?推而广之,全市范围内类似的违法搭建现象,或者包装更加隐蔽、更能蒙人的违法违章建筑还有没有?值得有关部门好好查一查。

  对于一些违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声势浩大,容易形成有利的社会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压力,但切不可赶浪头,临时抱佛脚,而要让其常态化。更应该采取的做法是,对于违章建筑,要露头就打。这样做,一是违章搭建不会形成风气,查处起来比较容易;二是能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不给其以可乘之机,当然也就不可能发生绿化用地被侵占14年的怪事了。(顾纪良)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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