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怀孕向男友索赔6000元不成 报警谎称遭强奸

2013年09月08日 16:5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一女子怀孕来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强奸,经民警调查后才得知,原来是向“男友”索要钱财不成,于是谎报自己遭强奸。

  早上10时许,一28岁的安徽籍女子张某至浙江温州北白象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强奸了。张某告诉民警,强奸自己的是一贵州籍男子,姓何,年龄大约40左右,现住在柳市镇前西村。由于张某能详细的知道这“强奸嫌疑人”的信息,民警猜想这应该是熟人。于是询问张某是如何与这何某认识的,张某支支吾吾,一直不大愿意说,只说自己现在怀孕了,需要何某的赔偿。张某的态度让经办民警起了疑心,这被“强奸”的不要求抓“犯人”,却是一味的要求赔偿。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张某终于说出了实情。

  这张某与何某最初相识在今年的7月初,两人通过QQ认识。之后一直有联系。7月10日,何某来电邀约张某来自己的暂住地方玩,张某推脱一次之后应邀。两人一起去了何某的弟弟家一起吃饭并且发生了关系。张某告诉民警,这次之后两人关系密切起来,又陆续有了几次关系。11日,张某便回了自己的暂住地。两人半月不曾联系,7月底的时候,张某发现自己怀孕了,联系了何某并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何某。何某要求张某辞去工作来自己家,并向张某承诺自己会养她。当日张某前往何某的暂住地。直到8月28日,张某花光了自己身上的钱,又无法在之前上班的工厂拿到工资。张某要求何某给自己一笔钱,但是何某一直没有表态。气急的张某于是谎称被强奸。

  经调查,张某并未被强奸,无法立案。但是民警表示会联系何某,尽量调解两人的问题。(王春 通讯员 汤梦瑶)

【编辑:朱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