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开车免费载同学出行 出车祸受伤同学索赔

2013年09月09日 09:01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于某是本市一位普通司机,平时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进行客运工作。前些日子,于某和自己的同学相约在休息日聚会,为了方便同学们出行,他便驾驶着自己的小型客车赴约。聚会过后,于某载着同学卢某、孙某、张某一起回家,三个同学间说着笑话,气氛很融洽。

  不料,由于司机于某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车厢内,在经过路口的时候,与一辆轿车相撞。这起事故造成卢某、孙某、张某以及于某本人均严重受伤。经交警部门鉴定,于某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事后,卢、孙、张三人找到于某,要求于某对自己的受伤进行赔偿。但是于某却认为,首先,自己当天驾驶汽车并非运营状态,是出于朋友关系请大家免费乘车,所以自己并不对乘客负有责任。而且,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卢某和孙某不断地开玩笑,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于某认为,虽然自己对事故负有责任,但是不应由自己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过,卢某与孙某却辩称,自己说的话是给对方听的,并不是给于某听的。于某自己要把注意力集中到玩笑中而不注意路面情况,应属于某自己的责任。

  ◎ 律师说法: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的王龙律师认为:于某因自己驾驶失误,造成乘客人身损害的后果。其行为已经损害了乘客的正当权益,所以乘客要求于某进行赔偿是合理的,于某所称因免费所以免责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卢某和孙某之间的说笑确实是车祸发生的原因之一,但是卢某与孙某二人作为乘客,拥有谈话的权利。卢、孙二人也并没有直接与于某进行交谈,所以卢、孙二人的行为在本质上并无过错。而且,司机于某将注意力集中在卢某与孙某的谈话上,没有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事故的根本责任仍然在于某身上。于某称卢某和孙某也应承担责任的说法,仍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记者 张一弛)

【编辑:张海桐】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