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将在广东江门各市区推开
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已处理事故4200多宗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江门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积极推广,每月处理的交通事故快速上升,从开始的80多宗/月上升到目前的700多宗/月。截至目前,中心已处理事故4200多宗,其中80%是发生在市区主干道路高峰期的碰刮事故。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完善蓬江、江海两区做法的基础上,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将逐步在江门各市区推开;同时,交警等部门也将计划把“快处快赔”适用实施条件放宽至对人员轻微受伤的事故均适用快处方式等。
交警部门表示,为了方便群众,在完善蓬江、江海两区做法的基础上,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将逐步在江门各市区推开;同时,交警等部门也将计划把“快处快赔”适用实施条件放宽至对人员轻微受伤的事故均适用快处方式等。“目前快处的事故适用条件范围定在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在下一步根据实践,放宽车辆损失条件,甚至放宽对人员轻微受伤的事故均适用快处方式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还在争取突破保险赔付程序的瓶颈,与市保险协会联合实施,对在江门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处理的事故,实行全责方委托承保保险公司直接赔付无责方措施,进一步推动快赔工作。目前,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是实行在责任方赔付了受害方后,才再赔偿责任方的方式,造成赔付时间、环节多、且一些赔付不落实的现象。”(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黄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