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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出台8项禁令 银行不得隐瞒理财产品风险

2013年09月09日 14:23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对于侵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出了八项禁止性规定,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对此,记者走访发现,各银行的理财专区都已设立风险提示的标识,工作人员也会进行一定的风险提示。但业内人士提出,大部分消费者的金融消费知识有待提高,对风险的意识也需进一步增强。

  银监出禁令保护消费者

  据了解,我国并没有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立法。此前,银监会曾出台过一些有关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制度,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银行业消费者交易行为的规范,但这些规定及要求都散落在各项监管制度之中,没有形成集中、专业的,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系统性的监管规定。

  据了解,此次《指引》的出台,填补了国内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方面的空白,意味着消费者在金融领域维权有据可依。新规明确,银行不得隐瞒理财产品风险、夸大收益,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对消费者进行误导销售金融产品等。同时,银行业消费者有权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对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相关人员向监管部门检举和向司法机关控告。

  消费者风险意识待提高

  新规出台之后,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会有风险提示吗?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中信银行国兴支行、光大银行海甸支行、建行海甸支行和工行海大支行等银行,发现各银行的理财专区都设有风险提示的标识。在咨询过程中,负责讲解的工作人员都会进行一定的风险提示,而且提出如果是首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购买相应风险等级的产品。

  记者以理财新人的身份询问了几位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消费者,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更关注产品的收益情况,其次才考虑风险。“是看亲戚朋友在买而且收益不错也跟着买了,两年多也没出什么问题,都说一般情况下没什么太大风险。”市民张平女士说,反正也是存定期,还不如买理财产品,相比股票什么的还算稳妥。 

  对此,招商银行海口分行的一位理财师表示,在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个别银行工作人员不顾职业道德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对理财产品本身和银行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同时也暴露出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缺失的问题。若要真正起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除了出台相关法令,也要建议有意购买理财产品的消费者,在事先对产品进行多方位的咨询了解,不可盲目冲动。

  链接

  银监会发布8项禁令规定,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不得在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中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在未经银行业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向银行业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无故拒绝银行业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不得在服务中对残疾人等特殊银行业消费者有歧视性行为。(记者 史雅洁)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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