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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户县下发“七条禁令” 纠正干部不正之风

2013年09月11日 14:48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9日下午,户县召开全县各镇、部门主要领导和县纪委、县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积极贯彻落实魏民洲书记在全市区县开发区纪委检察院负责人座谈会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中秋国庆期间坚决刹住公款送礼不正之风,做到廉洁过节。一是加强学习,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廉洁过节指示精神,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和廉洁过节规定,从细节抓起,把廉洁过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二是率先垂范,守土有责。各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从自己做起,走在前面,为本地区、本单位树立良好形象。三是强化检查,及时处理。在节前和节日期间对廉洁过节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会上宣布了户县纪委监察局“七条禁令”。一是严禁上下级、单位及单位内部用公款相互走访、请客、宴请、送节礼、赠送土特产,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二是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入库。三是严禁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四是严禁乱发财物,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五是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六是严禁超标准接待,县级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机关廉政灶进行,不得上烟饮酒。七是严禁组织和个人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通过纪律约束,切实纠正全县各级干部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记者 文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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