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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借用爱心伞 61个地铁站设异地归还业务

2013年09月11日 15:08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日前刊发关于地铁“爱心伞”的连续报道后,乘客在地铁车站借用爱心伞“好借难还”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从本月起,市地铁运营公司在地铁1、2、3号线全部61个车站正式启动“爱心伞”异地归还业务,同时延长无偿借用期限。

  本市地铁“爱心伞”免费循环借用,这一举措从2010年5月开始至今已3年。按照原规定,爱心伞无偿借用期限为7天,借用时交纳押金20元,还伞时全额退还押金;超过7天归还期限后,每天扣取1元,扣完为止。同时只能在借用车站还伞,不能在异地归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乘客归还雨伞的难度,也造成了雨伞回收率较低的情况。

  在本报持续关注下,本市一些热心公益的企业相继免费赠送“爱心伞”,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捐赠1080把爱心伞,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公司各捐赠1000把,这些爱心伞日前交付市地铁运营公司,根据不同客流特点,进行精细化投放。截至8月底,本市地铁1、2、3号线共配置雨伞近4700把。

  在满足伞源的同时,市地铁运营公司从本月起实行爱心伞新规定。一是延长借用期限,爱心伞的免费借用期限由原来的7天延长至20天,超过20天未还的不再退还押金;二是实行异地归还,乘客可持借用凭条到地铁1、2、3号线任意车站办理还伞业务,在借用凭条丢失的情况下需要到原借伞站归还。主管部门表示,希望乘客使用完“爱心伞”后,尽快及时归还,方便其他乘客继续借用,真正让爱心循环起来。(记者雷风雨)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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