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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生中毒事件餐饮单位要30分钟内上报

2013年09月12日 10:4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夏秋季节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昨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发布《西安市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将食物中毒事故处置分为四级,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饮服务单位,在发现之后30分钟内上报。

  据了解,《预案》建立健全了应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的运行机制,及时有效地调查、控制和处置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市将成立市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对发生在我市辖区的餐饮服务环节较大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组织和指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生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食物中毒患者进行救治,成立食物中毒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和专业救治组,及时接收和应诊食物中毒患者,全力组织救治工作。

  《预案》中按食物中毒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物中毒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规定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餐饮服务单位或收治食物中毒人员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发现之时起30分钟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报告。各级食品稽查机构要按照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并将初步调查情况4小时内向本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初次报告。(记者 梁璠)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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