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县划定3个水源保护区
2013年09月13日 14:03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闽清县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于近日获得了省政府批复。这3个水源保护区分别是坂东镇塘坂水厂水源保护区、三溪乡水厂水源保护区、塔庄镇水厂水源保护区。
坂东镇塘坂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后坪水库、牛厂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为后坪水库、牛厂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溪乡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三溪乡水厂佳垅村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塔庄镇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塔庄镇水厂凉亭村2个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此外,省政府还对闽清县白石坑水厂、塔山水厂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新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以中泓线为界左侧(指面对下游左侧,下同)水域(包括汇入一级保护区的支流水域)及闽江干流左侧沿岸外延至外福铁路(不含铁路)范围陆域、汇入一级保护区的支流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为车山府断面至新取水口下游200米水域及其左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其中闽侯县辖区以外福铁路为界,不含铁路)、右侧外延至316国道(不含国道)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记者 朱毓松)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