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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市属国企公务消费监督管理办法

2013年09月16日 10:35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市国资委获悉,《宁波市属国有企业公务消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出台,今后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通信、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含会议)、出国(境)考察培训等项目将有严格标准。据悉,该办法属全国国资系统首创,是市国资委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要举措之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国资委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企业、聚焦“四风”、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发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市属企业不同程度存在。鉴于市属企业承担了大量的政府性项目投资建设任务,资金负担重,投资回报少,应该通过从严控制压缩公务消费来降低企业成本,增加效益。

  市国资委发现问题,马上解决,研究出台国有企业公务消费监督管理办法,主要通过企业公务消费预算管理,规范企业公务消费行为。《办法》实施之后,今年市属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通信、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含会议)、出国(境)考察培训等五项经费将缩减16.69%,其中公车消费最多,缩减46%,其次为业务招待,缩减30%。

  除了削减目标外,该办法还对各类公务消费作出了细致规定。如企业领导人员通信费补贴不得与企业固定电话捆绑;业务招待不得安排高档娱乐休闲场所,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出国(境)考察,不得安排无实质性内容考察和各种研讨交流等活动,工程建设考察活动,相关费用不得由施工方或供货方支付。

  市国资委将多管齐下,落实《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公务消费执行情况,并将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薪酬考核、评价评议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记者 包凌雁)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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