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邮寄月饼到手仅剩空盒 快递公司赔偿男子800元

2013年09月17日 10:19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袁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女儿用快递从广东珠海寄来的10盒月饼,拆开包装箱后却发现,里面只有一个空月饼盒。

  昨天,记者从工商余姚分局丈亭工商所了解到了这起月饼邮寄纠纷。最终,快递公司赔偿给袁先生800元经济损失。

  9月11日,旅居在澳门的女儿给家住余姚市三七市镇祝家渡村的父亲袁先生从广东珠海寄来10盒价值2000元的月饼。

  第二天中午,袁先生接到上海某快递公司余姚三七市分公司的通知,领取了包裹。

  袁先生拿到家后,拆开用来包装的硬纸箱后发现里面竟然没有一只月饼,只有空月饼盒。

  他当即与该快递分公司交涉,要求按原价赔偿经济损失,而该快递分公司不予赔偿。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袁先生拨打了“12315”申诉电话维权。

  随后,工商人员赶到三七市镇消费维权监督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依法调解。

  投诉方袁先生认为,当初其女儿在邮寄月饼时,已经向快递公司支付了1000元的保价费用。现在既然这批月饼在快递的时候出了问题,快递公司就应该按照这批月饼的原价进行赔偿。而该快递分公司负责人则认为,当时用来包装这批月饼的硬纸箱从外面看是完好无损的,并没有拆封过的迹象。袁先生签收后,他们就直接将货物交给他了。

  工商人员向被投诉方快递分公司负责人指出:无论货物的外包装是否有损坏,快递公司都应该提醒收件人当场拆包检查。而在此次快递纠纷中,恰恰是快递公司未尽到这项提醒义务,因此快递分公司应当向袁先生作出经济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该快递分公司一次性赔偿给袁先生800元人民币。(通讯员 张松高 陈思文 记者 龚振岳)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