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渔业保险在“互保”中突围
现实之举
前不久,平潭流水镇裕藩村的两艘渔船因“潭美”台风受损严重,村主任施守勇第一时间向福建渔业互保协会报案。次日,协会副秘书长刘新法带队赶往裕藩村,发现一艘渔船倒扣水面,另一艘渔船船舷断裂,均属部分损失。
“两艘渔船只投保了全损险,但我们仍按一切险比例分别赔付15万元和4.32万元。”刘新法说,台风导致长乐、惠安、石狮等地渔民不同程度受灾,福建渔业互保协会已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尽快将赔款送到渔民手中。
2006年8月,我省启动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由省、市、县财政补贴保费,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承保。2011年12月20日,福建渔业互保协会成立,经省政府批准,全面接手此项工作,并开始推广渔业互助合作保险模式。
该模式以“政府引导+协会运作+渔民互助共济”的方式运作政策性渔业险,由政府财政补贴和农民个人缴纳保费,福建渔业互保协会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按比例共同承保,出险后按照所签订的互保协议对渔民进行赔付。
“福建政策性渔业保险选择互保模式,是现实之举。”福建渔业互保协会副秘书长张俊安表示,与水稻险、农房险、森林综合险等政策性农业险相比,渔业保险出险概率更大、赔付率更高,商业保险机构主动介入可能性不大,而渔民又有投保需求,于是互助保险模式应运而生。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着手探索渔业互助保险模式,浙江、广东、山东等省份相继开展试点。福建政策性渔业保险走互助保险道路,有经验可借鉴,更为适宜。
“民办公助”之优
白露过后,紫菜进入采苗期。“一年之中这几个月最为关键,一旦烂苗,收成全无。”福鼎海川食品有限公司经理谢谋强说。海川食品以“公司+农户”的形式,经营着万亩紫菜基地,今年气温高,不利于紫菜生长,许多养殖户担心养殖效益,能继续投保水产养殖险,好比让他们吃下“定心丸”。
早在去年9月,福建渔业互保协会与福鼎海川食品有限公司就签下我省第一单水产养殖保险互保协议,收缴保费23万余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保费30%,对该公司1108亩紫菜因台风、高温、病害造成的绝收,负责经济赔偿。
水产养殖生长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大,长期以来基层对水产养殖保险呼声急切,但因商业保险机构不敢介入,始终处于真空状态。
“与商业保险模式不同,渔业互保协会属于民间机构,一方面要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另一方面要接受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机关的指导、管理,具有非营利性质。”福建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李水根表示,渔业互助保险模式破解了长期以来农业保险营利性追求和公益性操作之间的矛盾,更符合渔民需求。
由于“民办公助”的特质,渔业互保协会既可以利用行政手段推广政策性渔业险,也能直面基层渔民,确保了大数法则所需的承保面,出险后能更快理赔。
“经过这几年的实践,渔民对政策性渔业险认同度增加,参保意愿增强。”李水根表示,福建渔业互保协会已在全省重点市、县设置了22个办事处、21个营业部,年入会渔工11万人、参保渔船近万艘,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运营之思
不过,渔业生产的高风险性,仍考验着渔业互保协会。
“去年9月份签协议,刚过一个月,紫菜就出险了。”刘新法说,由于暴雨及高温天气,海川食品有限公司投保的千亩紫菜陆续烂苗,今年1月,三家共保机构按照协议向公司及农户赔付了69万元。
“我省去年试点的紫菜与吊养牡蛎两项水产养殖险,均已超额赔付。”李水根认为,水产养殖保险市场需求巨大,但现实状况不容乐观,这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并探索新的保险模式。
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农业保险条例》出台,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并确立了渔业互保协会等保险组织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主体地位。这既为渔业互保协会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要求协会的运作模式要更加规范、更加自律。
作为非营利性机构,渔业互保保费结余不作为利润分配,部分将转为风险储备资金。“但福建渔业互保协会起步较晚,风险储备金尚未形成,基层理赔人员经验不足,保险产品开发力度还有待加强。”李水根说。
“渔业属高投入、高风险行业,单一保险模式难以支撑。”有关专家建议,今后福建渔业互保协会应加强与商业保险机构、新型渔业合作社及其他互保协会的沟通、交流,通过借鉴学习、专业培训等方式,创新经营模式,实现良性运营。(记者 吴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