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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为垫鱼塘盗挖土方 被责令恢复原貌并罚款

2013年09月17日 14:31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连续报道了天恒山景区土方遭一村民盗挖一事。16日,经哈尔滨市道外区物价局核定被盗掘沙土价值为每立方米7.5元,市国土资源局认定被盗挖沙土为1400多立方米,处以罚款10500元,责令村民黄某恢复地质原貌。目前,天恒山脚下三个大坑正在填平中。

  16日9时,记者来到了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矿产监察处刘柏仁处长告诉记者,这起盗挖事件已由国土部门进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9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国土执法人员已经对破坏的土地面积进行了丈量和认定,并由道外区物价局按相关法律对罚款金额进行计算。刘柏仁处长表示:“一立方米沙土7.5元,1400多立方米,共计10500元,被破坏的土地正在由民主乡庆丰村的村民黄某进行恢复。”

  随后记者来到天恒山风景区,一台挖掘机正在对地面上的大坑进行回填。盗土村民黄某也在现场,他说:“我在庆丰村有一个鱼塘,鱼塘底部是黑土,养出来的鱼发黑,卖相不好,为了能改变鱼的卖相,所以我就来挖沙土。”

  刘柏仁处长表示,凡是存于地表以下,且有开采利用价值的土壤均属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审批私自开采均属违法。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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