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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修法后首个团圆假 多数老人无人探望

2013年09月20日 15:5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艾姗姗

  插图 J231

  今年7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新法中,“常回家看看”这句耳熟能详的歌词,作为条款写了进去。

  今年中秋是新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小长假,那些独居的老人们,有没有等到回家的孩子?

  多数老人无人探望

  昨天是常回家看看入法后首个团圆假,记者调查发现,多数老人还是无人探望。记者走访了长沙市的多个社区及养老院发现,虽然有法律保障,但很多老人在这个团圆的节日还是孤独地度过。

  老人为什么独居在家中或养老院?记者采访多名老人了解到,孩子们异地求学和异地工作是主因。这些外出的孩子,节日不回家,又干吗去了呢?记者随机采访了50名明确表示不回家的子女。50个人中,12人表示想等国庆再回家;17人表示要加班;6人称三天假期太短,坐车回家太麻烦;还有15人则因花费高、有朋友结婚或安排了旅游等原因不能回家。

  “女儿两年没回 想住养老院”

  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的红旗广场,只要不下雨,孙秀英每天都会来走走。

  “老伴去世5年多啦,一个女儿,现在在上海,在家没味。”老人年轻时是一家单位的技术总工,经济条件很好,独居在一套170多平方米的复式楼中。每天对着空空荡荡的房子,老人愈显孤单。

  “女儿不回来,昨天来了电话,今天去英国。”说到女儿,孙秀英涩涩无光的眼里亮了起来,这是她最大的骄傲。老人说,只是女儿太忙,自己已一年多没见到她了。这个中秋,她又只能一个人过。

  “其实我很想住养老院,女儿不肯,说那样我太可怜。可怜什么呢?那里有很多老人,可以聊天,看电视。”孙秀英说,自己的几个同事就住在寿星公寓,日子很舒坦。

  社区发信息提醒子女回家过节

  “节前一个个打电话请还是没人回”

  “节日灿然,祝福诚然。尽孝欣然,愿母怡然。提醒您:出门在外,喜迎佳节!别忘了问候父母。如不能回家,社区专干将代您陪伴……”18日中午,赵妍收到了一个有关中秋节的信息,来自母亲所在的吴家坪社区,信息除了祝福,还提醒她回家看望父母。

  一瞬间,赵妍流泪了,她说本来加班,没准备陪父母过中秋,看完信息后她决定晚上赶回去。

  吴家坪社区是一个住着两千多户居民的老社区,这里共有5户空巢老人。社区主任黄升了解情况后,给每位老人的子女发了条提醒短信。据《三湘都市报》 D090

  “你是陌生人,不要和我说话。”家住开福区的董新才老人,三个孩子都在外地。独居的他,一般不和陌生人说话。看了记者的证件,老人的话才多了点。“我一个女,两个崽,都不在长沙。”他说,节前他打电话一个一个地问孩子回不回来,他们都说不回。“我生气,气死了。”董爹爹说,对于法律规定儿女要“常回家看看”,自己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情靠自觉,规定有什么用呢?”董爹爹感慨道。

  入法效应不明显

  “法律要求子女多回家探望,没说要多到养老院探望?”长沙市第一福利院寿星公寓,李爷爷佝偻着背,慢慢地往前走。他称自己也是第一次听说法律规定儿女要常回家看看,想想自己在寿星公寓住了3年,在温州做生意的儿子只顺道来看过他5次,媳妇一次都没来过。

  “一些家属会在节日来看望老人,有些会把老人接回去过节,但没有亲人探望的老人,仍占大多数。”寿星公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法律的效应并不是很明显,很多老人依然长期无人看望。

  “常回家看看”入法两个月,调查发现子女探望少,缺乏精神慰藉依然威胁空巢老人。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专家认为,子女探望父母的作用无可替代,应在政策上提供便利,建立激励机制。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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