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法刑三庭法官 用百分百的责任心审案
对自治区高法刑三庭的每一个法官而言,这里接到的每一案子都要慎之又慎地处理,因为刑三庭里都是些重特大案件,都是些“人命关天”的案子,一旦处理不好,带给当事人家庭、社会的影响将无法弥补。“法官审理案件是我们的份内职责,
在区高法刑三庭里,法官们正是用这样的百分百责任心化解了一个个无法调和的矛盾,处理了一个个原本剑拔弩张的场景,把司法的公平正义如阳光般传递。
心贴心的调解
泽仁拉姆是区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30年的刑事审判工作让她对刑事审判有了更多的理解:“很多重特大案件,从法律程序上解决相对简单,根据法律条文作出判决即可。但在这法律背后要做的事情却更多,也往往是最关键的。”
2005年拉萨发生一起碎尸案,受害人在向被告人讨要债务时被对方残忍杀害。当时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后因案件不够执行条件发回重审。在此期间,受害人的丈夫王某离开拉萨回到四川老家,很快又成立了新家庭有了孩子。这让王某与前妻的女儿对父亲产生了怨恨,恨其对母亲被害的漠视。
父女之间有了嫌隙,在案件配合、赔偿金的协商上无法达成一致,对案件的进一步审理造成了困扰。于是,这起重审案一拖就拖了8年。
2013年,接到这起再审案的泽仁拉姆决定前往四川,先把这父女俩的矛盾调解好。最终在泽仁拉姆两次调解下,王某父女的关系重归于好,把过去的怨恨变成了父女间的亲情。同时,在争取被告人家庭的一定赔偿下,成功审结了这起长达8年的案件。
调研“第一手素材”
以前审案就是案对案,现在审案法官更注重对案件的调研,取得有关案件的第一手素材。
“特别是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特大案子,必须得到案发地去、到老百姓身边去,这样才能更清晰地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对更为公正地审理案件至关重要。”泽仁拉姆说。
今年年初,那曲发生一起伤害案。在实地调研中,法官们发现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本是同事关系,并没有太多仇恨,只是一时情绪激动而造成了惨案。为了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办案法官找到了当事人双方的父母,一边抚慰受害人父母的情绪,一边积极争取被告人家的赔偿、尽量弥补受害家庭的创伤。
面对新类型、复杂案件,刑三庭在审判的同时开展了各类切合实际工作的调研,积极与基层法院沟通,了解基层法院在审判死刑案件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刑事案件证据薄弱的情况下,如何开展民事调解工作、如何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2013年上半年区高法刑三庭的法官们就先后到阿里、昌都、林芝、那曲等地开庭和提审案件10余次。
坚韧的女法官们
刑三庭里的法官几乎清一色是女性。她们没有享受过女性的特殊待遇,开庭、调研、调解、下乡,没有一句怨言。
除了忍受这份家庭上的愧疚外,女法官们还要忍受精神上的压力。
“就前不久一起案子,被告方家人打来电话威胁:我知道你们家在XX地方住,我也知道你爱人是谁,你们都小心点!”泽仁拉姆淡淡一笑,这样的事儿遇得多了,也过了会担心害怕的年龄了。“也有当事人情绪激动,跑到办公室扬言要打我的。但我行得正、做得端,心中有法纪无所惧。”
当然,这些也成了刑三庭女法官们心里无处诉说的委屈。“为了当事人,我们到处奔波,不停调解,焦头烂额,一心一意为他们着想,却得不到他们的理解。心里啊,特别委屈。”
但,委屈归委屈,刑三庭的女法官们却始终用她们百分百的责任心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记者 张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