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电动车停放家门口被盗 物业:已提示过车主
电动车放在6楼家门口被偷,业主李先生认为,是小区物业安保措施不到位引起的,物业应为此担责。北湖路云星·城市春天小区物业负责人则表示,之前他们已提示过车主,车子进小区停放不收费不保管。
李先生是北湖路云星·城市春天小区的一名业主。今年8月6日,他花2780元钱购买了一辆电动车,每天要通过电梯把车子拉到6楼自家门口停放。8月30日上午7时许,李先生发现车子被偷了。
事后李先生才知道,入住两年来,单元楼一楼大门和电梯里没有监控录像。李先生认为,这与一楼门禁一直没有得到正常使用,盗贼随意出入楼里有很大的关系,物业公司收了管理费但管理不到位,接到反映不及时处理,理应为此担责。但半个月过去了,物业公司对此却不给予回应。
南宁金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云星·城市春天小区物业管理部经理黄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李先生居住楼房属三期开发工程。后期业主入住时装修频率高,除搬运碰撞外,也有一些是业主的原因,一楼大门经常反复维修。三期工程的单元门和电梯,以前没有安装监控录像,但小区各个路口和主干道都装有监控录像。黄女士说,如果想安装监控录像,要经过该单元楼业主的同意,因为这涉及费用问题。
李先生对物业工作人员“因夜晚灯光暗,事后查看监控录像无法看清车子”的说法表示不满。他认为,这是物业工作不负责任引起的:如果小区各个通道值班的保安都按规定严格发放车牌,偷车贼肯定很难从门口溜出去。
据了解,小区有3000多户近万名居民。黄女士说,各个通道的闸门使用频率高,寿命缩短。目前,各个通道门闸和单元门都在做系统升级,国庆节前后完工投入使用。前段时间,保安巡逻时抓获一名居住在小区里的盗贼。邻里间平时要相互守望,见陌生人出入小区要相互提醒,并及时向物业值班人员反映。
对车子被盗物业是否该担责一事,小区物业主管陆先生说,小区多处都有“看管好自家车子”的提示,“车子进小区停放,我们不收费不保管,丢失不担责”。 另外,在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里,也没有财物丢失要赔偿等的约定。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合同里没有财物丢失要赔偿等约定”,物业公司收了物业管理费,理应把业主反映的如门禁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处理好,避免陌生人随便进出。只有完善管理,才能让业主信服,这样才有利于各项工作开展。(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黄庆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