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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介不得为“分租房”服务 违者最高罚3万

2013年09月24日 11:42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将一套住房中的厨房、阳台等分隔装修后出租给多个租户的现象将得到遏制。昨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通知,禁止为“分租房”提供房产中介服务,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将被处以5000元~3万元罚款。《通知》明确,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的有关规定,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为“分租房”提供中介服务,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对出租房屋进行分割装修后再分租。对于违反规定从事“分租房”中介服务或分割转租的,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祁正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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