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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出轨与第三者产子 找前夫索要抚养费

2013年09月24日 13:4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前夫反诉女方 获赔偿精神损失

  离婚前出轨与第三者生下一个女儿,离婚后竟然向前夫追索抚养费。前夫一怒之下提起反诉,要求女方偿还2万元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韶关市浈江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前夫诉求。

  1998年4月,李女士嫁给大其数岁的林先生,两人婚后感情一般。其间,李女士先后生育两个女儿。其中,小女儿其实是李女士在丈夫外出工作期间,与情人所生。

  离婚两年后,因林先生未付给小女儿抚养费,李女士想着反正前夫应该不知道小女儿非其亲生,于是代理小女儿向前夫林先生追索抚养费。然而,林先生其实早就怀疑小女儿并非自己亲生,于是要求亲子鉴定。李女士追悔莫及,只好承认小女儿并非她与林先生所生。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李女士在与林先生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的女儿,林先生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李女士的行为却对林先生人格尊严造成了严重伤害,故判决李女士返还小女儿抚养费2万元给前夫林先生,同时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1000元。(记者章程 通讯员汪次安)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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