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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财政保证尽力在2014年追上全国医疗保障力度

2013年09月24日 16:2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3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带领第一批、14名省人大代表来到了省财政厅,专“盯”2014年“底线民生”的财政预算编制情况。视察中代表发现,涉及240多万人的城乡医疗救助一项,目前广东的补助水平远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而这一标准已经十多年没有过提升,2014年仍不会增加。

  “广东是经济大省,如果底线民生的保障水平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老百姓会觉得很难接受。”黄龙云表示,虽然省财政面临很多困难,但应尽力保证在2014年追上全国的保障力度。

  重点关注“底线民生”预算保障

  往年,省人大代表视察省财政厅、给下一年的预算编制“提意见”通常是在年底。今年首次提前到了9月。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的好处在哪里?省人大代表俞雪花表示:“预算编制在编制结束、审核完成后,代表再提意见,或者希望对工作有欠缺的领域追加预算投入,是非常困难的。现在预算正在编制中,这个表达意见的时间点就选得比较好。代表认为哪里该增加,哪里是该补起来的短板,预算编制部门和主管部门可以充分考虑这些意见。也只有在预算里实现这种增补,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预算千头万绪,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过往代表针对预算编制提出的意见非常分散。这一次的视察改变了这一情况,主抓“底线民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在视察前的动员会上表示,人大代表在视察活动中要更多关注底线民生保障的目标落实、地区发展的整体情况与底线民生保障的实际问题,关注在底线民生保障上,各级政府财政支出比例如何实现科学、合理的分配。

  而在视察之前,省人大的“功课”做得也很足,分几路前往了全省17个地级市摸查底线民生的真实情况,并形成了《关于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认为,现阶段广东底线民生保障范围应包括城乡低保人口、“五保户”、“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口。具体涵盖的项目为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镇“三无”人员、孤儿、残疾人保障、医疗救助等6类12项。

  医疗救助较全国水平缺口16亿

  这6类12项中,广东的情况如何?省财政厅表示,从财政支出的角度来看,有1类(城镇“三无”人员)尚未制定专门的补助政策,而是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有2类处于全国落后水平——残疾人保障、医疗救助;有3类基本处于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这其中,医疗救助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最大。数据显示,目前全省享有医疗救助的对象共240.54万人,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分别是331元/年·人和302元/年·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83元/年·人和848元/年·人。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省财政厅测算还需增加安排16.3亿元。

  参加视察的省人大代表杨小清,来自云浮市人民医院,她描述了医疗救助不足给当地带来的巨大影响:“医疗救助的标准与GDP增加没有挂钩,连续十一年没有增长和变化。医疗救助资金不足,使得政府的责任无形中转嫁到医院乃至社会,最明显的就是医疗欠费连年上升。省城、地级市的医院都不同程度存在医疗欠费的情况,业务越大欠费越多。”她以云浮市人民医院为例,该院2009年医疗欠费145.66万,174人次;2010年欠费155.45万,2011年欠费203.03万,2012年欠费279.34万。“欠费连年上升,欠费的人群构成中,‘三无人员’10%,困难低保户40%,大病无钱结账的30%,恶意拖欠的5%,社保欠费或暂时无法结账的10%。”

  云浮市人民医院2012年的住院医疗费用人均703元,杨小清建议,应该争取在2015年把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500-600元,逐年增加省财政专项救助资金的支出,在2016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医疗救助标准明年计划不变

  为何广东的“底线民生”保证水平达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省财政厅表示,广东虽然是财政大省,但是省级财力调控空间有限,近年来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各类支出刚性增长现象又日益严重。每年真正可调剂安排使用的财力不足200亿元。在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支出的基础上,能统筹用于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财力受到限制。

  据统计,2013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底线民生保障的支出共计61.75亿元。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三无”人员)共计支出35.7亿元,五保供养共计支出11.57亿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共计支出3.67亿元,残疾人保障共计支出3.44亿元,医疗救助(含城镇“三无”人员)共计支出7.37亿元。

  省财政厅预计,2014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底线民生保障的支出将达到80.08亿元,比上年增长29.68%。到201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三无”人员)拟提高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排名进入前十;农村五保供养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继续按国家标准执行;残疾人保障中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居于全国前列。但医疗救助(含城镇“三无”人员)保持不变。省财政厅副厅长欧斌表示,虽然医疗救助标准不变,“但会加大医疗救助的综合配套,通过为城镇低保对象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大病救助、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式,健全完善城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支持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等问题。”

  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黄平认为:“医疗救助是兜底的保障,在这一项上多投入是值得的。我们十年不提标,现在看来明年还打算不提,我倒宁愿低保水平不动,拿多点钱来搞好医疗救助。想方设法增加这16个亿。”

  “要饭财政”拿不出底线民生配套

  韦钦强是来自龙川县的省人大代表,他反映了困难地区在保障底线民生上的一个实际困难。“龙川是省级贫困县,典型的‘要饭’财政。我们县2012年有23个民生项目,需要3.17个亿的配套资金,可本级财政只有3.62个亿,除去维持政府运转的工资等支出,所剩无几,根本拿不出底线民生的配套资金。而越是这样的地区,困难群众又最多。”

  很多来自粤北的基层人大代表在座谈时都反映了这个问题。省人大代表、清远市财政局副局长邵军建议,各级政府的配套比例还是要差异化,要考虑困难地区的实际情况。“清远也存在地区差异大的问题,在配套资金的比例安排上,我们采取了差异化的方式,结合各县区人均财力和今后财力增收的能力,综合考虑,确定了4个档次。市本级配套70%的主要是连山、连南、阳山;40%的是连州;25%的是英德;15%的是南部经济比较好的地区。建议省财政在配套资金的安排上不搞‘一刀切’,实行差异化的分担比例。” 记者黄丽娜报道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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