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发现妻子与旧情人拉扯 丈夫将“情敌”捅成重伤

2013年09月25日 09:11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归家之时,发现老婆与旧情人拉扯,一怒之下,拔刀相向,致人重伤。

  记者采访了解到,陈某的老婆周某于2012年12月做生意卖水果时与被害人张某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陈某发现周、张二人不正当关系后,经双方家人协商,化解了矛盾,陈某也原谅了老婆周某。

  经查明,2013年春,周某打电话邀张某到自己家帮忙修剪果树,张某欣然应允。几天后,张某来到陈某家,和周某、陈某的舅舅温某三人一起修剪果树。陈某下午回家后为感谢张某和温某,挽留两人在陈某家吃晚饭。三人喝了两斤半白酒后,陈某送自己的舅舅温某回家。陈某回家后发现张某依然逗留在自己家,并且正和自己老婆周某相互拉扯不轨。遂与张某发生争吵,引起厮打。打架占不到便宜的陈某一时气愤之下,从自家柜内取出一长约20厘米的水果刀,向被害人张某腹部捅刺一刀。

  后经送往医院诊断,被害人张某伤情为腹壁贯通伤、肠破裂、肠系膜破裂并大出血、失血性休克。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庭审理中,陈某亲属与被害人张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由陈某赔偿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4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悔罪明显,案发后主动承担全部医药费并亲自陪护,且被害人在该案中存在过错,9月23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编辑:王安宁】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