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班三天被机床剪断手 老板否认是员工
上班三天剪断手 老板否认是员工
受伤后老板送医支付医药费并签字手术,法院推定是工伤
一女工上班三天就被机床剪断手指,老板否认与自己有劳动关系,坚称是出于好心送其就医。因老板送医、支付医药费、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綦江区法院由此推定工伤成立,昨天向媒体通报此案。
綦江的黄莲慧称,2012年7月她看到一个从事烟花爆竹生意的门面招打纸钱的人,就去应聘,店老板喊她次日上班。当月21日,她用机床打纸钱时,机床错位,当场剪断了她的左手中指、食指。老板将她送到重庆长城医院进行接指手术。
手指治疗后,她向老板申请工伤认定,但老板不承认和她有劳动关系。今年2月,她起诉。
法庭上张老板辩称,黄女士根本就没有在他店里上过班。2012年7月21日,他得知黄在家被猪草机绞伤后无钱医治,而黄的丈夫是他的同学,他是看在同学情分上,出于好心将她送往重庆长城医院治疗,并在黄的要求下,他才借了18075.29元钱给她用作医疗费。现在,黄女士不仅不还钱,反而说是在他处受伤,还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以及工伤认定。
法院认为,庭审查实黄女士受伤后由张老板亲自送到主城区治疗并垫付医疗费,当天还在手术同意书上亲笔签名,另外还拿了5000元给她。同时,黄女士的子女在庭审时提供了录音,结合该录音谈话内容,可以推定黄是在张老板处上班时受伤。
虽然张老板辩解说是基于同学情送医并借钱,但该辩解不符合常理,张老板也没有其他证据来推翻。
最后,法院判决黄女士和张老板存在劳动关系,由此推定工伤成立。(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吕延 通讯员 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