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未发文设立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律取缔
2013年09月27日 14:54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清理规范工作于9月下旬启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
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清理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此次清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象涉及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特定服务收费),垄断服务收费,公益性服务收费,政府部门定点消费或购买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有偿服务收费。
《通知》明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发文设立的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一律予以取缔;国家明令取消或不能收取的涉及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一律予以取消;国家、省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相应的前置服务收费取消。
对有合法依据的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随着服务规模扩大、服务成本降低,相应降低其收费标准。对具有公益性质或公共属性的有偿服务收费,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政府部门定点消费或购买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重点规范。
同时,放开不涉及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且具有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收费。由服务单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收费标准。(记者 陈暄 实习生 欧元)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