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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男生下河游泳溺亡 两同伴不呼救反藏衣服

2013年09月28日 16:48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小学五年级的小军放学后,与两名同伴一起下水游泳时,不慎沉入水底。两个伙伴见状,不是赶紧呼救,而是将他的衣服、鞋子和书包捡走藏起来。结果,小军因得不到及时抢救溺水身亡。9月26日,小军的母亲韦女士向本报南国法援咨询谁该为小军的死承担责任。

  9月13日,正好是星期五,住校的小军本应回家,但其母亲韦女士始终没见着儿子身影,第二天却接到儿子溺水身亡的消息。“尸体是被渔民发现的,而在岸边却找不到儿子的衣服。”韦女士说,警方调查后认定是溺水身亡。

  儿子的衣服去哪了呢?韦女士后来仔细查找,发现衣服被藏在河边的草丛中,而鞋子藏在另外一处,书包则被丢在距离河边200米远的马路边。

  随着当地警方的调查,这一奇怪的现象逐渐被揭开。原来,放学后,小军到同班同学小强兄弟俩家玩耍。三个小伙伴在途经盐滩上游的一条河时,纷纷下水游泳,不幸发生了。眼看着小军在水中扑腾,小强兄弟俩赶紧找了一块竹排,打算撑过去救小军,但才走到一半,小军就沉下去了。小强兄弟俩怕家长责骂,没敢声张。为了不让家长知道此事,他们把小军的衣鞋、书包等分别藏起来。

  第二天,小军的尸体浮上来后,引来众人围观,警方在了解情况时,小强兄弟俩很害怕,问什么都说“不知道”,后来,在刑警介入后,两个孩子才说出了事情的整个过程。

  对于这起意外事件,巴马警方也很遗憾,相关负责人张警官说,从整个事件来说,突显出孩子们的救生教育有待加强。他说,3个孩子都是未成年,小强兄弟俩也没有能力施救,发生危险后,他们应当就近喊人来施救,但他们却因为怕家长责罚,选择了掩盖和隐瞒。

  对此,南国早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称,按照法律规定,同行者之间,有互相施救的义务。两个孩子都是未成年,确实没有施救能力,但应该及时呼救。因此,对小军的死亡,小强兄弟俩的监护人应该代为承担过失责任。(文中小孩均为化名)(南国早报 记者 李俭芹)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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