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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除规定5年内全面停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2013年09月29日 09:36 来源:甘肃日报 参与互动(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上有关精神,兰州市近日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通知》要求,兰州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将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不再受理和审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并进行全面清理。要严格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无论资金来源,必须按程序报批,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纳入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从严审批。同时,要严把政策界限,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现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根据《通知》,兰州市将强化审计监督,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年终考核和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全面公开清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刘健)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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