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慰加班族:国庆7天都加班或能拿17天工资

2013年09月30日 10:1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庆长假,1日、2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4日、5日、6日、7日为公休日。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休息日安排加班,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目前,南京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那么日工资最低约为68.05元。这样算来,国庆前三天加班,每天至少可得204.15元(68.05×3);4日到7日加班,每天至少可得136.1元(68.05×2),如果7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到1156.85元的加班费,相当于17天的工资。

  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也提醒,上述案例是以南京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实际情况中,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记者 王赟)

【编辑:张海桐】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