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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首设负面清单 外企最快四天拿执照

2013年09月30日 10:3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10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东方明珠集团、上海联交所等首批25家企业入驻自贸区,其中包括11家金融机构。而投资领域备受关注的负面清单也揭开神秘面纱,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负面清单共190条管理措施。对于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最快4天可以拿到营业执照。

  11家金融机构首批入驻

  银监会表示,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已批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上海银行获准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行,招行、浦发行获准筹建自贸区分行,交银金融租赁公司获准筹建自贸试验区专业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自贸试验区支行。至此,共计11家金融机构首批入驻上海自贸区。

  据介绍,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相关政策,遵循贴近服务自贸区内实体经济活动和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原则,继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贸区设立。

  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将高度重视风险的可控。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表示,自贸区一方面要推进贸易便利化,另一方面也要守住金融风险底线。

  “对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在更开放环境下展业,风险管理任务更艰巨,所有银行业展业要符合银监会现有监管要求。”廖岷表示,对监管层而言,应努力研究监管制度创新,贴近市场、贴近机构来提供监管服务,并审慎监管相关指标,比如存贷比、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这些都会根据区内银行展业的实际调整。”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进入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将迎来哪些改革措施,有哪些政策利好?

  “进一步深入的利率市场化等诸多改革措施,将在自贸区内一一呈现。”昨日,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在说明会上表示,在自贸区内将加强金融制度创新,首先是在自贸区内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先行先试利率市场化,在全国统一部署框架内,稳步推进;还将在自贸区内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有序推进,支持企业走出去,提高国际竞争力。

  张新表示,人民币跨境使用和资本账户可兑换,反映的是资金合理流动的问题,利率市场化反映的是企业融资定价问题,外管体制是外汇管理制度构造的问题。“政策都在制定,人民银行颁布的政策将覆盖四方面内容,具体哪个条款怎么推动,还是以‘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方式来推进。”

  首设投资领域负面清单

  上海自贸区将设置负面清单的消息一直备受关注。我国对外资管理一直采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即正面清单,规定“能做什么”,而负面清单仅限定“不能做什么”,没有列入负面清单的都可以做。

  所谓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只要在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这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大突破。

  据戴海波介绍,负面清单具体有190条管理措施,约占试验区内1069个小经济行业分类的17.8%。对于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试验区将按照原有办法进行管理。而对于未列入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则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把项目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把原来合同章程的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在新的管理模式下,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最快4天即可拿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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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自贸区内银行业

  “银行都想首批进入自贸区,都想亲自去试试,这片土地究竟能够种出什么样的庄稼。”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表示,在他看来,现在的上海自贸区就相当于35年前的深圳,是一片金融创新的试验田。

  早日踏进这片试验田,意味着可以早一些获得体会和收获。银监会昨日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给出了8条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措施,其中明确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自贸区内银行业。

  8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支持中资银行入区发展,允许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上海本地银行在区内新设分行或专营机构。允许将区内现有银行网点升格为分行或支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区内设立子行、分行、专营机构和中外合资银行。研究推进适当缩短区内外资银行代表处升格为分行以及外资银行分行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年限要求。

  此外,银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区内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与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在区内开展离岸银行业务。

  在风险监管方面,银监会表示将支持探索建立符合区内银行业实际的相对独立的银行业监管体制,有效防控风险。建立健全区内银行业特色监测报表体系,探索完善符合区内银行业风险特征的监控指标。优化调整存贷比、流动性等指标的计算口径和监管要求。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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